搜索:

第25类“紫裳坊流行美”异议裁定我方胜诉

2012-05-28 来源: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武汉中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2012年5月28日)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紫裳坊流行美”与异议人引证在先的注册

武汉中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2012年5月28日)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紫裳坊流行美”与异议人引证在先的注册的“流行美”等商标使用商品未构成类似。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抄袭,模仿其知名商标, 以及被异议商标若注册造成不良影响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标局裁定:异议人所提理由不成立 ,第7250857号“启明星”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Tags:裁定  异议  流行  胜诉  我方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相关文章列表
    无相关信息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