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武汉中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2012年5月28日)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启明星”与异议人引证在先的注册的&ld
武汉中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2012年5月28日)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启明星”与异议人引证在先的注册的“启明星”等商标使用商品未构成类似。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抢注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标局裁定:异议人所提理由不成立 ,第6796208号“启明星”商标予以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