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获悉,“鸟岛”“二郎剑”等270件与青海湖旅游资源相关的商标已由景区管理局统一申请注册,并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受理。
截至目前,“青海湖”“鸟岛”“沙岛”“二郎剑”等名称字样的部分类别已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同时,个别地方还存在恶意抢注的行为。为保护青海湖景区的无形资产,景区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就开展了保护性商标注册工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挤出54万元经费用于商标申请注册,目前,青海湖形象标志和沙雕艺术节吉祥物标志两个重要图形注册90件商标和“鸟岛”“二郎剑”“倒淌河”等14个著名景点名称字样的商标申请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受理,景区管理局共申请注册商标270件,使得与青海湖有关的一批重要名称字样的无形资产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