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一场商标官司让苏州的爱茶人大吃一惊,一位浙江商人竟然要把“碧螺春”注册为香烟商标,直到今天,这场扩日持久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苏州赢了,但赢得并不轻松。
2003年12月,时任苏州市茶叶协会会长的汤进红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发现,“碧螺春”这块金字招牌被一个叫孙礼盛的浙江商人申请注册成烟草商标,已经通过了初步审定,并开始在网上公示3个月。时间紧迫,苏州市茶叶协会立即以协会名义委托苏州新苏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开始了这场“商标官司”。
9日,汤进红终于收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裁定书:烟草类碧螺春商标不予注册,这给他4年来的担忧画上了一个句号。裁决是这样的:碧螺春为我国知名的茶叶品种名称,将该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在烟草类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指定商品原料产生误解,并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唐建军解读,这段话的意思是:可能会让人认为这种香烟含有碧螺春的成份,误导消费。虽然这次不予注册的仅是烟草类商标,但是唐建军说,以后再出现类似有损碧螺春美誉度的事情都能援引此例,“可以说给商标投机者一个小小的教训”。
可惜的是,孙礼盛当初用“碧螺春”共申请了10大类商品的注册商标,其中除了烟草和饮料两大类被驳回以外,其他8大类都注册成功,包括服装、家具等等。
专业人士建议,其它老字号品牌如果要避免类似的抢注,应采取全类注册办法,即注册所有商品类别,或尽早向相关专业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