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武汉中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2012年3月11日)收到商评委决定书
武汉中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天(2012年2月26日)收到商评委决定书。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598284号“金色童年GOLD CHILDOOD及图”商标,因注册期满未续展已被注销。鉴于该商标注册专用权已丧失,申请商标与之有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商标的第5001747号“金色童年及图”商标在文字上构成。整体外观上尚可可区分,未构成近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商评委决定: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商评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