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北京出现了“老城一锅”餐厅后,已有130家连锁店的“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前者告上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11万余元。日前,北京市丰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公司起诉称,该公司是“老诚一”文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已将该注册商标授权130家餐厅用以经营“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
去年,该公司发现,北京的张先生在其经营的餐厅招牌上,不仅擅自使用其公司股东享有商标专用权的“羊骨图标”,而且在招牌上还使用了与“老诚一”商标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锅”。该招牌的色彩、文字图形组合等均与“老诚一锅”招牌近似。
证据交换时,张先生的代理人称,“老城一锅”餐厅招牌使用的文字与“老诚一”商标不构成近似,而羊骨图形属于通用产品的图形,张先生只是合理使用,且目前他们已更换招牌,不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