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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心状告虎门美心侵犯商标权 索赔两百万

2012-02-2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钟达文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香港美心:1995年已取得“美心”、“MEIXIN”在内地糕点等领域的商标专用权

 

  香港美心:1995年已取得“美心”、“MEIXIN”在内地糕点等领域的商标专用权

 

  虎门美心:对“美心”字样的使用早于对方在内地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

 

  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掀起的大规模“维权战役”20日在东莞“开战”。20日,东莞首起香港美心公司起诉东莞本地企业侵犯其商标权及商号权的案件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起诉的东莞虎门美心饼屋以及其老板黄某全成为被告,香港美心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美心”字样标识,并赔偿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案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巨大分歧而未能当庭宣判。

 

  使用“美心”字样成被告

 

  香港美心公司称,该公司于1969年在香港独资设立,并于1995年取得“美心”、“MEIXIN”在内地的糕点、月饼、包子等领域的商标专用权。为了提高该商标在内地的市场影响力及公众知晓度,美心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对“美心”商号及“美心”、“MEIXIN”商标进行持续宣传。在此情况下,虎门美心将“美心”及“MEIXIN”字样大量使用在该西饼屋销售的月饼、糕点等食品上,香港美心公司认为其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商号权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此,被告虎门美心则辩称,虎门美心西饼屋对“美心”字样的使用可以追溯到1991年,早于香港美心公司在内地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而且,虎门美心的几家门店都开在虎门,销售范围也仅限于虎门,对香港美心公司构成的影响有限,高达200万元的索赔金额明显超过正常的损失范畴。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巨大分歧,法院当庭未能促成双方调解,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焦点一:到底谁更早注册?

 

  香港美心公司称,自己拥有“美心”、“MEIXIN”的商标权,虎门美心却将这些字样使用于自己的糕点、月饼等产品以及店铺招牌、宣传单等,且其标识突出,已经构成了侵权。但虎门美心则认为,自己使用美心的时间早在1991年,虽然其间出现过中断(2001年至2003年,虎门美心曾停止使用这一字样,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注销登记,后于2003年重新登记注册),但其实际使用美心的时间早于香港美心公司进入内地的时间,根据商标法中的相关政策,使用在先的商号权受法律保护。

 

  香港美心公司则提出,既然虎门美心的商号权出现过中断的情况,就应该从中断之后的时间起算享有商号权的时间,即2003年。而香港美心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进入内地市场,并于1995年完成相关商标在糕点、月饼领域的注册,其拥有的商号权时间早于虎门美心。

 

  焦点二:到底该不该赔钱?

 

  虎门美心在庭审中还表示,该西饼屋所经营的范围仅限于虎门地区,而香港美心的销售网络并没有辐射到虎门,因此虎门美心对香港美心的经营影响甚小,不应该承担经济损失赔偿。

 

  香港美心则提出,该公司通过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宣传自有品牌,其销售渠道也早已在东莞铺设。虎门美心对“美心”、“MEIXIN”字样的使用,使得公众对此产生误认,客观的行为已经产生,因此应该赔偿。至于接近20万元的合理维权费用以及单个被告200万元的经济赔偿,则是根据该公司的实际支出成本以及出于震慑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提出的,希望法院予以支持。

Tags:美心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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