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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两家“全友”争夺“全友”商标

2012-03-06 来源: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作为国内家居行业较为知名的企业之一,成都市全友家私有限公司(下称全友家私)的相关产品在国内绝大多数区域均有销售。
 
    作为国内家居行业较为知名的企业之一,成都市全友家私有限公司(下称全友家私)的相关产品在国内绝大多数区域均有销售。不过,记者近日了解到,除了全友家私,成都市还有另一家“全友”公司,而且该公司已成功注册“全友QUANYOU”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

  为此,全友家私曾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分别提出异议和异议复审申请,却最终均未得到裁定支持。2月15日,全友家私诉商评委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上述“全友”公司则为该案第三人。

  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全友”公司全称为成都全友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全友电器),于2009年8月31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成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核准经营范围包括灯、卫生洁具等。该公司与全友家私不存在任何关联。

  据悉,被异议商标于2005年1月由全友电器法人代表颜良申请,目前被核准在第11类水暖装置、沐浴用设备等商品上使用。当初,全友家私针对该商标向商评委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的主要理由为“全友”系其独创,其“全友QUANYOU”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曾于2008年3月5日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行为属于抄袭复制其商标。全友家私还提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虽然与其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家具、床垫并非同类商品,但存有密切联系。

  全友家私的另一复审理由为,其登记成立的时间为2002年10月,早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已损害其在先商号权。

  不过据商评委异议复审裁定结果显示,全友家私的上述复审理由并未能得到支持。记者从商评委了解到,由于全友家私的引证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时间远晚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期,而且全友家私在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绝大部分存在未标示时间,或未显示其商标,有些证据为复印件且模糊无法辨认等问题,因此不能证明其引证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成为驰名商标。

  据悉,全友家私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商评委时,亦将诉讼重点放在驰名商标的保护上,并强调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将致使其驰名商标利益受损。根据全友家私的理由,其引证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已构成驰名商标,在相关公众对其商标充分知晓的前提下,一旦看到全友电器的标识有被异议商标的相关商品,极易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同时,这将严重危害其作为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截至发稿前,该案尚未宣判。

  针对该案,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虽然规定驰名商标可以获得跨类保护,不过针对不同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存有差异的实际情况,对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依法获得跨类保护的范围不尽相同,因此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并非意味可扩大到所有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

  而据记者从商标局了解的资料显示,“全友”文字商标最早由全友美国公司于1988年12月提出申请,目前除全友家私已注册“全友”商标外,还有多个企业或个人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全友”相关商标,其中包括全友电器申请的4件除被异议商标外的“全友”相关商标。(杨强)
Tags:争夺  成都  全友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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