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上海工商部门始终坚持在商标工作中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商标监管,不断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商标长效管理机制,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一手抓商标发展,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商标,切实为促进上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广泛开展商标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
多年来,我们组织报纸、电视、移动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介,以及通过建立著名商标展示街等方式不断加强商标社会宣传,累计为上海商标无偿提供了价值超过亿元的宣传费用。在加强社会宣传的同时,我们根据党和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针对各行业存在的商标突出问题,举办了系列大型商标推展活动,进一步营造了重视商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2003年,我们举办了以“商标与城市经济”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率先提出了商标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紧密关系,有力推动了上海企业商标意识的提升。
2004年,针对上海房地产行业商标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开展房地产商标推展活动,有效推动了100多家房地产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
2005年,我们举办老商标重塑辉煌活动,推出“老商标见证城市经济发展历史回顾展”,提出振兴老商标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大批老商标企业获得新发展。
2006年,我们紧密结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召开“服务商标与上海现代服务业”研讨会,极大地提高了服务类企业的商标发展意识,服务商标注册申请量在活动当年猛增了52%。
2006年起,我们从建设新农村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高度出发,连续三年先后开展了“农产品商标与上海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研讨会、“重点农产品商标企业现场推进会”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注册商标快速增长到1.3万件,并实现了农产品地理标志零的突破。
2008年,我们举办了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上海商标展”,以展现30年来上海的商标工作成果和商标的重要作用。全市108家行业代表性商标企业参展,共吸引国内外参观人员10万余人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2007-2009年我们连续三年组织召开全市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大会,每次会议规模都达500人左右。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发展商标和保护商标的浓厚氛围。
二、以著名商标工作为抓手,营造推动商标发展的经济环境
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始于1996年,通过13批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大大增强了上海企业的商标意识,提升了企业的商标竞争力,推动了上海经济的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的686件著名商标所属企业共计注册资本1936亿元,200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234亿元,上交税金598亿元。平均每家企业为当地带来税收8700万元,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以2008年重新认定的126件商标为例,销售收入、利润、上交税金分别达到1293亿元、300亿元和316亿元,比三年前新认定时分别增长了53%、59和62%,高出同期本市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值7个百分点,对上海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我们在商标发展方面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实现了商标数量的突破。著名商标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商标意识,增强了企业商标注册的积极性。据统计,上海的注册商标申请量以每年16%的速度快速递增;商标数量从1979年的2700多件增至2008年底的13.29万件。尤其近5年新增的注册商标达7万件,相当于前25年所有新增注册商标的总和。上海市著名商标也由1996年的首批34件,增加至目前的686件。
(二)实现了商标质量的突破。我们在著名商标认定中注重引导支持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加快技术改革,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丰富商标的内涵和外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强势商标。现在上海市著名商标涵盖了传统消费品、生产资料、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房地产、航空运输、教育文化等诸多行业领域。在新认定的第十三批上海市著名商标中,高新技术商标占总量的32%,同比增长50%。
(三)实现了商标规模的突破。在著名商标的培育中,我们从原先的抓企业,进一步发展到抓行业、抓区域。充分发挥商标的群聚优势,使著名商标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而促进区域内企业发展、提升区域内经济水平,形成商标发展的规模效应。如嘉定区的泵业已发展为全国的龙头老大。
三、积极研究制订商标发展政策,营造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推动、参与制定相关商标发展政策,为上海的商标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上海已经制定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上海商标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了《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企业分别由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给予奖励,对支持商标发展的公共服务项目和企业海外注册维权项目予以无偿资助。同时,我们出台了《浦东新区商标专用权出资试行办法》,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实现商标无形资产价值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除了在市级层面推动商标发展政策的制定外,我们还推动支持各区县政府为当地商标发展创造条件。目前,全市19个区县政府都出台了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召开了区域性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大会,落实了对在商标培育发展中有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奖励政策。同时,静安区还发布了本市首个区域性商标发展报告,嘉定区、南汇区先后制定了扶持农产品商标发展的扶持措施,有力地推动区域商标做大做强。
四、不断强化商标监管工作,营造有利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
我们在抓商标培育发展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商标保护工作,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团参与”的商标长效监管体系,为商标发展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建立覆盖全市的商标行政执法体系。我们按照“分组划块、综合监管、落实责任、长效管理”原则,充分调动全市160个工商所的力量,加强商标日常监管。同时利用市场暗访、路段巡查、受理咨询、发告知书等途径,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12312”知识产权投诉中心和5000多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作用,广泛收集商标侵权假冒线索。
(二)建立商业企业防范经销假冒侵权商品的自律机制。为从源头上遏制大中型商业企业和主要商业街中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于1999年会同有关政府部门联合颁布了《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2年,我们又投入25万元专项经费,设计开发了与《办法》配套的、对经销商品商标具有审核管理功能的《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软件》),提供给商业企业免费使用。
同时针对商业企业的不同经营规模、模式和特点,我们着力推广实施三种商标管理模式:一是台帐管理模式。对于一些经销商品商标单一、管理条件有限的小型零售企业,我们指导他们通过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台帐的方式严把进货关,防止售假行为的发生。二是软件管理模式。对于经销商品商标较多的中型商业企业,我们要求他们在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使用《软件》对全部经销商品商标统一进行审核管理。三是综合管理模式。对于一些拥有独立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大型商业企业,我们指导他们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其计算机系统内,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商标管理系统。目前,全市2312户大中商业企业实施《办法》并使用《软件》,南京路、徐家汇等主要商业街还创建了100家达标示范企业。
(三)建立规范小商品市场销售行为的管理制度。上海现有各类核准登记的商品市场1450个,其中服饰和小商品市场近300个。因进入门槛低、进场商户流动性强、人员构成复杂、市场主办者疏于管理等原因,一些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售假情况成为突出的问题。为此,我们积极引导市场加强自律,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市场监管模式。
一是配合关闭襄阳市场。2006年6月30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关闭因售假情况严重而受国内外高度关注的襄阳市场。为防止售假行为随着襄阳市场的关闭而蔓延,上海工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其他各重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保证市场的可控稳定,防止集群式售假市场的形成。
二是推行防范售假、加强自律的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我们对《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增加了关于市场主办者和进场商户在商标保护方面履行义务、责任的条款,明确了经营户售假违约的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措施。据统计,2007年以来,本市140多个市场的2万多家经营户使用该合同,247家经营户因售假承担违约责任,其中125户经营户被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三是开展市场禁售工作。为保护涉外高知名度商标权利,我们于2004年和2007年发布中英文版第一号和第二号禁售《通告》,禁止在本市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内销售“LV”等60件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商品。至今,工商部门张贴禁售《通告》3万余份。禁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对旅行社的宣传和管理。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上海工商部门先后于2005年8月和2008年奥运会前夕向各旅行社发出了“关于组织游客在购物活动中配合做好制止假冒侵权商品工作的告知书”,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的市场购物,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商标保护工作。
(四)建立跨地区商标保护网络。2004年,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会议在上海举行,华东六省一市工商局共同签署商标保护协作办法,并建立商标侵权案件网上移送信息系统。2007年8月,华东六省一市工商部门统一开展了“保护华东六省一市重点商标”专项执法行动。2008年,苏、浙、沪三地工商局签署《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管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的商标监管协作。
商标工作是工商部门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在总局的大力关心、指导和支持下,我们将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营造和谐有序的世博大环境,使上海商标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