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傍“水立方”并不侵权?

一说“水立方”,谁都知道那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场馆之一。可近日有网友在福州发现了一家“水立方”,它成了一家水疗会所的门面。

  水疗会所招牌酷似“水立方”

  昨日(16日),记者在福州某本土论坛上看到,一则《桥北附近惊现“水立方”》的网帖在论坛上引发众多网友响应,回帖数量达4页之多。根据帖子描述的地点,昨日(16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六一中路的桥北公交站,看到路旁有一家门面酷似“水立方”的水疗会所,它就是被网友们热议的福州山寨版“水立方”。

  该水疗会所门面高约6米,宽4米,以蓝色为主色调,采用北京“水立方”国家游泳中心的平面模型,用白色线条将整块面板“分割”成“分子”形状。在门面的正中央,红色的中括号中标注着“水立方”及“watercube”的中英文名称,门面整体外观酷似“水立方”。

  记者随后进入该水疗会所的大堂,据迎宾人员介绍,会所尚未正式开业。

  门面创意源于深圳同行

  缘何想到并设计了山寨版“水立方”门面?记者找到该会所的严姓总经理。

  严总经理介绍,“水立方”门面设计的创意,来源于同名为“水立方”的深圳一家国际水疗会所。“面板采用的是广告专用的发光面板,晚上能发出蓝色的光”。

  “水立方是一个国际品牌嘛,国际知名度高,说起来谁都知道。”说起为何使用“水立方”的名称,严总经理这样告诉记者。

  严总经理说,该会所已于今年4月向福州市台江区工商局申请商标注册,并已得到核准。但记者随后了解到,工商部门并无该会所的商标注册信息。再次询问严总经理,他语焉不详,表示具体信息只有“老板”了解,但记者未能联系上“老板”。

  “水立方”可跨类保护防侵权

  “不知道有没有侵权什么的……这样傍大牌,有问题没有?”针对福州山寨版“水立方”,有网友发出这样的疑问。

  记者获悉,早在2007年8月,有报道称,“水立方”业主——北京市国资有限公司,便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水立方”系列商标注册证书,成功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据悉,“水立方”商标是一个系列,包括中文字、正面立体图形、化学分子式、平面图形及英文字共5项内容。该系列商标已被申请使用于第9类商品。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分类目录,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与北京国资有限公司注册的9类商品使用范围,分属不同领域。

  根据上述信息,福州山寨“水立方”国际水疗会所似乎并不构成侵权。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陈明律师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水立方’具备成为驰名商标的条件,可以申请跨类保护。”陈律师介绍,一些商标在注册时,只申请在同类行业或近似行业注册商标,假如另有商家在不同行业领域注册了同一商标,因为分属不同领域,因此不构成所谓的侵权。但假如这一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则可以申请跨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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