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贝尔美注册商标被10多个地区侵权

呼和浩特爱贝尔美儿童摄影连锁机构的等近40多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在过去两年多,其注册的商标在北京、天津、云南、江苏、山东、陕西、湖北、河南等10多个地区被一些摄影机构侵权。目前,北京、云南、江苏3个地区的侵权经营者已经被当地工商部门处理。

  2008年11月,爱贝尔美商标持有人张晓在一本《人像摄影》杂志上看到江苏省盐城市一家名为开心宝贝的摄影机构,她主动与该摄影机构的张经理联系,告诉其使用的商标已经侵犯了呼和浩特爱贝尔美儿童摄影连锁机构的商标注册权,请其停止侵权,但是张经理以其经营多年为由拒绝换名。于是,张晓将其举报到辖区工商局,经过查证,其辖区工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并换牌。2009年1月,张晓在互联网上看到,北京市昌平区有一家开心宝贝摄影机构打出的广告、店名字体、图像与呼和浩特爱贝尔美儿童摄影连锁机构的文字装潢极为相似,于是她将该摄影机构举报到昌平区工商局商标科,2月20日,昌平区工商局商标科经过查证,以假冒注册商标责令其换牌。同样,云南省昆明市一家名为爱贝儿的摄影机构因为侵权被昆明五华区工商部门叫停了加盟店。张晓说:“为了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我会和那些侵权的商家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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