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保卫战历时3年 福建注册“湘莲”商标裁定撤销

     “湘莲”商标被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抢先注册3年来,湖南省湘潭县湘莲协会、湘潭市各级工商部门及政府部门都在力争让“湘莲”早日“回家”。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达了撤销福建文鑫公司注册“湘莲”商标的裁定书。“湘莲”回家的路更近了,目前湘莲协会正在申请“湘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年来,随着湘潭湘莲产业不断壮大,销售范围日益扩大,可是湘莲却一直缺少一张“身份证”,不少生意伙伴提醒:湘莲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当湘莲协会向工商部门提起“湘莲”商标注册申请时,却被告知:“湘莲”商标已被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抢先注册,以后湘潭县的莲子还需通过福建许可才能标“湘莲”商标,否则有可能引发商标侵权官司。
  
  湘潭县湘莲协会立即召集会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凑钱准备打官司。2005年4月,湘莲协会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申请,以注册不当为由请求撤销福建文鑫公司注册的“湘莲XIANGLIAN及图案”的商标注册。2007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在湘潭开会期间,听取了省市领导关于湘莲商标争议案的情况汇报,并前往湘潭县实地视察,亲自过问案件进展。2007年年底至2008年上半年,湘潭市工商局负责人三赴北京向有关领导汇报此案。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终于下达了撤销福建文鑫公司注册“湘莲”商标的裁定书。商标委根据湘莲协会提供的相关史料,同时根据《中国土特名产辞典》的记载“湘莲广布于湖南”等,认为湘莲的品质特征主要由湘莲所在地区气温、雨量、湿度等自然条件和栽培方式所决定,且“湘莲”称谓自南朝沿用至今,早已形成了与其湖南产地相对应的关系,符合《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地理标志条件。同时,文鑫公司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早已与湖南湘潭的厂商就湘莲购销有业务往来,明知“湘莲”为莲子商品的地理标志,仍将其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外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对商标产生误认,因此作出撤销裁定。
  
  福建“湘莲”商标被撤销了,湘莲协会的谢继洲说,这还只是走完第一步,只是让“湘莲”回家的路更近了,只有等到他们申请的“湘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才是最后胜利。
  
  湘莲
  
  湘莲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据《湘潭县志》记载:湘潭莲子通称“湘莲”,秦汉时代为长沙郡名产,清朝时一直是贡品。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湘潭花石的湘莲就大量销往全国各地乃至国外,经过20多年的发展,由80年代产值不过1亿元增长到如今直接产值达到4至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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