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临桂县“麦香坊”被“摘牌”品牌意识淡薄埋下的隐患

    近日,广西临桂县临桂镇的“麦香坊面包超市”及其2个分店摘下了有“麦香坊”字样的招牌。随后,重新制作了“绿城面坊”的招牌挂上。对此,常光顾该超市的人十分不解:这家超市开了好几年了,而且在临桂县已有些名气,好端端的为何要摘牌,另起他名呢? 

    不了实情的人哪里知道,“麦香坊面包超市”被“摘牌”的原因是它遭到了桂林市麦香坊饮业公司的投诉。2004年下半年,桂林市、临桂县的两个食品企业先后以“麦香坊”为字号,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开张营业。根据企业名称登记法规,在不同行政区域内,允许使用同名的企业名称,并在其区域内享有名称权。桂林的麦香坊在开业不久,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麦香坊”第43类服务商标,并于今年1月获得商标注册证。不久前,该公司发现,临桂麦香坊一家分店招牌的“麦香坊”有注册商标的标志,认为对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他们公司的注册商标,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该公司在收集了证据后,向临桂县工商局投诉称:临桂麦香坊未经“麦香坊”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了我公司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商标,造成了消费者消费选择的混淆,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要求对方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临桂工商局经调查认为,临桂麦香坊未经“麦香坊”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了“麦香坊”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为此,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该局对临桂麦香坊发出了责令停止使用“麦香坊”字号及其招牌,并变更字号,重新注册的通知。 

    对于此事,也有人传闻:两家“麦香坊”虽在市、县不同行政区域,但实际相距仅10多公里,在市场竞争中,县里的麦香坊显然不是市里麦香坊的对手。为此,工商局相关人士指出,临桂县麦香坊被“摘牌”,主要“败”在品牌意识淡薄上。按理说,两个在不区域的“麦香坊”,各做各的生意,应当相安无事。桂林麦香坊的品牌意识较强,开业后就立即将“麦香坊”注册了商标,以致拥有了字号、商标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而临桂的麦香坊,不仅没有品牌意识,法规意识也相当淡薄,未经注册就在其“麦香坊”招牌上标注了注册商标标识。这属于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行为,当然也就侵犯了桂林麦香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理所当然要“摘牌”,另用他名。其实象这样的事也还发生过。几年前,桂林市和临桂县两地同时有两家以“福新”为字号注册的米粉店,此后由于桂林福新米粉店注册了“福新”商标,临桂福新米粉店只得改名为新新米粉店。 

    这位人士说,这些“摘牌”事件,反映出品脾意识淡薄会给企业埋下隐患。如果企业在当初在为其取字号时,慎重的考虑,在查阅注册商标库,确定、审核批准了字号后,立即将字号申请商标注册,就可避免“摘牌”这样尴尬的事了。然而,至今还有人认为企业有字号(名称)就成了,有的更不明白商标的作用,甚至认为字号就是商标。殊不知,企业的品脾不是以字号为要件的,而是体现在字号、商标结合使用上。所以业内人士认为,企业拥有统一的好字号和商标是成功的一半。在桂林餐饮企业,拥有字号、商标为一体自主知识产权的“椿记”、“好吃堡”、“崇善”、“好大妈”等,凭借品脾优势成为同业中的姣姣者,就是最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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