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商品和要素全面双向流动的新阶段。针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这为武汉今后一个时期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指明了方向。
武汉外经贸发展的新优势如何创立?我们认为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央“要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精神,切实把不断提高武汉自主出口品牌的整体水平和全社会的品牌意识提上议事日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推动和中介联动,加快培育自主出口名牌,努力实现武汉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一、自主出口品牌战略的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主出口品牌战略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自主品牌建设目标。明确要求“十一五”时期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意义重大。对于商务领域而言,则是我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工作举措。为此,国家商务部联合七部委于2006年6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对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更加突出了引导和促进企业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改变贴牌生产状态、打造一批出口名牌商品的政策导向。希望通过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带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保障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外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将从以量取胜、以质取胜转变为以品牌取胜。
(二)全国自主出口品牌战略的推进,给武汉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思索、借鉴和催进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企业名牌意识不断增强,实施出口名牌战略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近年来,沿海开放城市为推动出口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财政扶持、贸易扶持、技改扶持、“走出去”扶持、贸易便利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制定了创立国家出口名牌和省出口名牌的扶持政策,自主出口品牌成果卓著。在商务部公布的年度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企业名单中,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而湖北省仅有1家企业入选(美尔雅)。武汉市则处于空白。
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实践表明:名牌出口商品的多少,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经济竞争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创立自主出口品牌既是贯彻“以质取胜”战略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立名牌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质量效益机制,有利于促进出口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创立名牌的过程,也是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加快企业优胜劣汰、推动企业重组、形成规模经营的过程。实施出口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出口名牌,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在必行。
(三)实施自主出口品牌战略是武汉率先在中部崛起的必然选择和打造经济竞争新优势的现实选择
武汉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实现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制定和实施自主出口品牌战略既是武汉率先在中部崛起的必然选择,也是武汉打造外向型经济竞争新优势的现实选择。
近年来,武汉市高度重视品牌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走“名牌兴企”之路。截止目前,武汉市武钢、武烟等8家企业的8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称号,94个企业的产品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称号;有13家企业荣获湖北省出口名牌,5家入选“商务部出口名牌”备选名单,07年品牌出口超亿美元。
但是,在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出口增长质量不高已经成为武汉市外贸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自主品牌建设薄弱。出口产品 “武汉制造”所占比例虽大,但自主出口品牌不多,产品竞争力不强。部分企业虽然开始出口自主品牌商品,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技术,品牌的附加值仍然偏低。企业主要是在加工制造环节参与国际分工,以品牌为标志的研发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基本上还未掌握,这样既影响了贸易收益,也不利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出口商品缺乏自主品牌,外贸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据商务部估算,全国品牌企业自有品牌出口约占其出口总量的10%左右,而武汉市企业自有品牌出口估计在5%左右。从环境层面上看,武汉市虽然也在商标保护、技改贴息、广交会摊位分配等方面对品牌企业给予了倾斜和扶持,但与国家和沿海先进省市出台的政策力度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鼓励品牌做大做强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企业创新品牌的自觉性不强;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得不到位,扶持措施的集成优势没有发挥好;知识产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惩治措施必须更加严厉。
二、自主出口品牌战略的目标与战略重点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和国家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培育出口名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广大出口企业增强技术创新和国际营销能力,扩大自主品牌出口,培育出口名牌,全面提高武汉出口竞争力。 战略目标:通过政府政策扶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口企业自身实践,加快培育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和湖北出口名牌,争取到2010年,使武汉4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自主品牌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0%。
实施品牌战略、做好自主出口品牌工作,是政府和企业共同的任务。企业是争创品牌的主体,政府要给予引导、扶持、规范和服务。作为对外贸易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重点应放在营造社会氛围、创建公平环境、搭建交流平台和加强政策扶持上。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市自主出口品牌战略应重点从四个层面着力:
一是加强创建自主出口品牌的宏观规划,结合“十一五”外经贸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搞好自主出口品牌战略的规划论证,并把实施自主品牌战略作为“十一五”期间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突破口抓好;
二是高度重视自主出口品牌战略,把它列为外经贸重点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提升的重要意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推动外经贸企业创出口品牌,作为深入贯彻“以质取胜”战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今后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政策引导和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创建自主出口品牌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增强企业创建品牌的自觉性,更新观念,完善规划,加大投入,增强创建品牌的企业内在动力。
三、自主出口品牌战略实施的举措
针对武汉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南方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其主要措施为:
(一)强化舆论宣传,努力营造争创出口品牌的良好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出口品牌战略重要意义的认识。首先,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市出口增长再上新台阶。随着出口成本的上升,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原因,近年来我市许多企业出口发展后劲明显不足,靠价格竞争来占领市场, 增加出口,已没有多少潜力可挖,而且极易招致国外反倾销报复。必须彻底更新观念、转换思路,从传统的价格竞争转向以品牌为中心的非价格竞争,靠品牌来争夺市场。其次,大力推进出口品牌战略有利于提高出口经济效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商品质量和档次,不仅可以占领市场, 而且可以为出口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从而实现创汇与效益的双增长。第三,推进出口品牌战略可以为企业增加无形资产,有利于出口企业积累资本,向规模化和集团化发展。品牌本身也有价值,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是良好声誉的象征。品牌出口企业可以用兼并、控股、收购、信贷等方式积累更多的资本,对于改变我市出口企业小型化分散经营的格局,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提高出口竞争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地推进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一方面,引导广大出口企业开展商标境外注册、进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设立境外营销机构等出口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鼓励扩大自主品牌出口,推动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比较优势,做好贴牌,加快积累的同时,积极转变发展战略,逐步走上创立自主品牌的道路。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选准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品牌,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一批自主出口名牌,使广大出口企业学有榜样、学有方向、学有动力,通过示范效应引导带动全市自主品牌建设工作。适度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对农产品出口企业适当倾斜,支持其培育出口名牌。
(三)加强对实施出口品牌战略的资金支持。建议市政府设立自主出口品牌战略扶持资金专户,划拨一定数额资金专项用于对创建出口名牌的扶持。一是加大对自主出口品牌企业的奖励,对入选“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和“湖北省名牌出口商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享受国家品牌企业技改贷款贴息的,给予配套的贷款贴息扶持。三是鼓励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对企业海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当年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商标、按照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注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四是扶持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加市里重点推荐的国际专业展会、自办境外展会等,给予摊位费、展品运输费用补贴。五是积极开展品牌商品的公益性宣传和品牌企业的信息交流,对入选的“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和“湖北省名牌出口商品”,由市相关部门统一在国内外知名媒体上进行整体宣传和推广;建立“武汉市出口名牌商品”动态管理和信息交流网络平台,加强对品牌企业的信息服务。
(四)继续发挥广交会助推作用,加快实施出口品牌战略。继续以广交会为出口名牌成长、发展的重要平台,想法设法克服摊位少、企业多的困难,进一步扩大广交会品牌展区,促进广交会优质资源进一步向品牌企业倾斜。进一步优化广交会结构,特别要把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潜力大的传统优势商品作为展示重点,实现名牌商品和名牌展会的互动。
(五)进一步完善实施出口品牌战略的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探讨建立全省实施出口品牌战略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为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提供信息服务,特别是行业发展方面的信息服务,以便减少企业的决策失误。二是建立完善市商务局与品牌出口企业的信息联络和反馈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创建品牌过程中的动态情况。三是加强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
(六)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要认真贯彻实施《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厉查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积极会同市工商、质检、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同时,建议采取市人大代表视察的方式,加强对地方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七)建立和完善实施自主出口品牌战略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市自主出口品牌战略推进的组织体系,成立武汉市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落实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重点出口品牌的储备和辅导机制,开展一些摸底工作,选出一批符合商务部评选标准和湖北出口名牌评选标准的企业名单进行重点辅导;建立出口商品品牌创建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动态情况,传递企业创牌过程中的新举措和成功经验,达到相互交流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