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距奥运会开幕正好还有200天。最近,一些外表做工粗糙,且没有防伪标记的侵权奥运产品试图闯关出口的现象已在各海关普现。天津海关今天向记者反映,该关邮局办事处工作人员日前在查验一个寄往加拿大的邮包时,发现其中有2400个印有“福娃晶晶”形象的钥匙链。经北京奥运组委会知识产权部门鉴定,该批钥匙链全部是假冒的奥运纪念品。
据了解,这已是天津海关在出口货物中查获侵犯“奥运五环”和“福娃”标志的足球和书包2512件后,发现的第3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目前天津海关依照相关规定已将这些产品予以扣留。
1月17日下午,拱北海关属下湾仔海关关员,在湾仔口岸出境旅检现场进行例行查验时,查获一名外籍旅客携带了185件“福娃”标识的钥匙扣。海关调查发现,上述物品为当事人从某批发市场廉价购得,无法提供正规发票和北京奥组委授权委托证明,被确认为侵权物品。自2007年以来,湾仔海关在旅检现场已连续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4起,扣留造型玩偶、钥匙扣等928件。
据2008年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部人士介绍,随着北京申办奥运成功,我国也相应开展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工作,并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口号、旗帜和第29届奥运会的徽记、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否则即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2008年奥运会脚步临近,作为奥运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奥运特许商品因其蕴含的巨大商机与能量,一些不法商家为追求高额利润开始制造并销售假冒“福娃”及相关的商品。
此外,海关还提醒进出境旅客,在购买奥运产品时,一定要到指定的特许经营店购买,同时也要认清防伪商标上的特征,这样才能保证买到正版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