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商局新区分局近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四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近日,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对利用各种手段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恶意侵权行为,他们将依据有关法规严厉打击。
这四种“傍名牌”行为分别是:打“擦边球”。即刻意模仿著名商标,将一些著名品牌的文字商标加上前缀或者后缀,如将“华伦天奴”加上前缀变成“××华伦天奴”,加上后缀变成“华伦天奴××”,使消费者误认。第二种是将著名商标名称登记注册为商号“傍名牌”,即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如将名牌“啄木鸟”中文商标注册为“九江啄木鸟×××公司”、“深圳啄木鸟×××公司”、“上海啄木鸟×××公司”等,使消费者误解。第三种是“海归壳派”,即通过国际注册公司在海外注册公司和申请商标,使消费者误认为产品是国外的公司生产的,是国外的品牌。第四种则是自己“监制”国际品牌,即通过在香港等地先注册一个名称和一些国际品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打上由这家公司监制,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国际品牌的公司对这些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与质量保障等。
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傍名牌”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而且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以上几种违法经营行为,他们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经营单位进行罚款、查封等处罚。消费者一旦发现市场上有涉嫌“傍名牌”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