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任何企业和个人想用“汉口精武”4个字作为企业名称或商品名称,将会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哪怕是打擦边球都不行。因为,它刚刚被评为“武汉市
著名商标”,享受特殊的品牌保护。
昨日,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对外宣布,该市于1月7日首批认定了191件“武汉市
著名商标”,其中113件商标一次性分享了政府565万元的重奖(每件获奖5万,78件曾获国家、省级
著名商标的不再重复奖励)。
据介绍,《武汉市
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2008年元月5日施行。从2008年3月开始,该市开展首次“武汉市
著名商标”认定活动。经商标所有权人自愿申请,企业自愿申请、工商部门
审查并公告、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南极峰羽绒服”、“张店鱼面”等191件商标获得该称号。
据武汉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王维利介绍,武汉市
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在
有效期内,该商标将享受到国家“
驰名商标”的特殊待遇。
王维利表示,所谓“品牌”并非企业的名称或字号,而应该是“商标”,商标一旦注册,在其
有效期内可以得到全国范围内的保护。“武汉市
著名商标”的评定,有望刹住长期以来存在的“傍名牌”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