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开展2016年山西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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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行政保护,5月10日,记者从山西晋中市工商局获悉,晋中市继续开展2016年度山西省着名商标申报工作。

晋中市企业,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应达到5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申请认定商标是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满三年以上的注册商标(本次申请认定商标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且没有权属争议;该企业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在本区域内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的,均可申请认定山西省着名商标。

晋中市申报企业需要在5月20日前,向所在辖区工商、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认定程序分申报、初审和推荐,核实和初审公告,实质性考察,征求意见和认定公告四个部分进行。另外,应当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重新申请的需提交原《山西省着名商标证书》复印件、企业近三年的会计报表、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的广告发布情况、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区域和经营情况、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山西省着名商标一经认定,着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将与该着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核准登记。另外,着名商标经权威部门评估后,可作为资产投资的权利以及优先推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权利。(记者 马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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