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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8-11-1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评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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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各地消息全国法院“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启动后,全国各地高院纷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
     
    本报综合各地消息 全国法院“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启动后,全国各地高院纷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就和经验。据介绍,近三十年来,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不断强化、领域不断拓宽、水平不断提高、力度不断加大、制度不断完善、能力不断增强,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1985年至2007年,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5301件,审结15080件。北京法院审理的欧洲五大品牌公司诉秀水服装市场“香奈儿”商标权案、黑龙江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政府诉郭颂等《乌苏里船歌》著作权案等众多案件,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典案例。北京法院通过审理案件总结的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域名抢注“恶意”的认定、网络服务商主观过错的确定原则等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丰富的案例素材。目前该市法院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

    自1995年,江苏高院成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庭后,13个中级法院也先后建立了知识产权庭,选配高素质的审判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江苏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进入了专业化、迅猛发展的轨道。目前,江苏全省已经有7个中级法院拥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10个基层法院有权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从1995年至2008年9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0360件,审结9539件。

    自1985年黑龙江省受理第一起专利权纠纷案件至2008年9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34件,审结2272件。全省各级法院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2005年以来,全省近半数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二审案件年均调解撤诉率达到23.3。这不仅使诉讼以和谐方式告终,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讼累,也有利于当事人今后的合作和利益关系的协调。2007年,黑龙江高院和哈尔滨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还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先进集体”。

    2001年至2008年的8年间,辽宁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537件,同期,知识产权刑事、行政领域司法保护不断加强。目前,辽宁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化格局确立,诉讼指导人性化,网上登载裁判文书制度化,司法审判透明化,使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上诉率、申诉率、上访率低,服判率高的良好态势。

    江西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建立了规范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全省各中级法院依照“懂经济、精法律、通电脑、会英语、高学历”的标准配备专业审判队伍。目前,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共计63人,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从1998年1月至2008年10月,全省高、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49件,审结1252件,审结率86.5%,涉案标的额16亿元。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提出申诉的仅有3件,不到0.5%,有效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在加大民事保护力度的同时,全省法院还通过刑事、行政手段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共受理刑事知识产权案件46件,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受理行政知识产权案件9件,支持、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从1997年以来,山西全省法院按照最高院要求,结合本省特点,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1224件,省高院受理104件。10年来的特点为:从案件数量看呈逐年上升趋势;从案件类型看,除传统的知产纠纷案外,还出现了著作邻接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等新类型案件;从裁判情况看,二审知识产权案维持率较高,息诉服判率较高。此外,两级法院十分重视调解工作,在尊重知识产权权利人意愿并使其损害能够得到及时、充分补偿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方式做好各方当事人工作,使一批知识产权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河北高院、青海高院、四川高院等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记者鲍雷 娄银生 姚晨奕 陈伟 张洪  通讯员张雪松 唐凤伟 张岩松 吴爱民 王松 严万全 李卫 李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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