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5 06:44:46
早在1986年9月19日,空中客车公司就注册了“Airbus”商标,专用期限至2009年9月19日,核定使用商品为飞机及部件类。永丰公司于1998年7月24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空中客车Airbus及图”商标。从而,引发这起商标纠纷。
一中院认为,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永丰公司申请注册时,空中客车是否构成驰名商标。而空中客车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当时其在中国已经达到驰名的程度。此外,两个商标的指定商品类别差别明显,相关公众亦不会对两者产生混淆。
2026-05-07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