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著名商标”本月起零收费 变相收费将受行政处分

  贵州5月14日消息,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从本月起正式实施,申请人可于7月15日前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而整个认定贵州省著名商标所需评审、公告等费用,均不向申请人收取。

  《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本月起正式施行。贵州省著名商标申请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认定工作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由于该《办法》于今年5月1日才施行,为了不影响申请人申请贵州省著名商标,今年的申请截止时间将延长至7月15日。

  申请人可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gzaic.org.cn),下载申请表格,于6月30日(今年延期至7月15日)前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认定贵州省著名商标所需评审、公告等费用,均纳入省级财政部门预算,不会向申请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认定贵州省著名商标中乱收费用的行为,将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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