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广东众达律师所被指与美国众达律师所同名,后者2011年8月份致函广东省司法厅要求广东众达改名。19日记者获悉,双方商标、字号纠纷由来已久,之前广东众达申请“众达”商标,在公示阶段被美国众达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没有核准广东众达的商标申请。后广东众达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目前仍在复审当中。
东莞律所被要求改名
据了解,卷入商标、字号纷争的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2003年成立,是东莞规模较大的律师所事务之一。而美国律师所JONESDAY是1893年在美国克利夫兰创建,是全球最大规模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之一。从1939年开始,该所开始使用JONESDAY作为该所名称。1999年3月该所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并开始使用众达作为“JONESDAY”的中文名。
2011年8月26日,美国众达向广东省司法厅以及东莞市司法局发函,题为“请求勒令变更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的字号事宜”。信函称,“众达”是根据“信、达、雅”的翻译原则,结合“JONESDAY”英文的发音特征所采用的中文商标和字号,并非中文故有词汇,该所对“众达”字号享有在先权利,要求广东众达改名。
广东众达则表示,该所中文名称“众达”取意于最初设立时三个创始合伙人齐心达成志愿之意,英文名称“KINGDA”寓意“王者之路”,没有参考或模仿其他律所名称。
双方均未成功注册“众达”商标
美国众达的一纸信函让广东众达十分不解。“如果有分歧,应该走法律程序,而不是通过发函让主管机关勒令我们改名。”该负责人称,双方纠纷由来已久。2005年,该所基于“众达”的翻译,申请“KINGDA”商标获得国家商标总局批准。2005年1月12日,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