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局驳回“鹿儿岛”商标申请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关于有人在中国将“鹿儿岛”申请商标注册的问题,日本鹿儿岛县政府2月27日表示,其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的异议获得支持,所申请的商标已被驳回。

 

  据鹿儿岛县称,中国商标局的上述决定在2011年11月7日生效。据悉,中国商标局在裁定书中表示,“鹿儿岛”作为地名在中国广为人知,不得作为商标。

 

  2004年9月,广东省的个人在广告和商业管理等类别将“鹿儿岛”申请注册商标。2008年1月中国商标局对外公示,同年3月鹿儿岛县提出异议。

 

  鹿儿岛县称“中国政府作出了恰当的判断。这证明鹿儿岛的知名度很高,这一结果非常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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