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从“中华”香烟商标被诉看控烟成效

2011-10-23 来源:齐鲁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nbspnbspnbspnbsp因认为“中华”香烟的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上海律师汪石如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诉至法院。10月19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汪石如认为,用“中

    因认为“中华”香烟的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上海律师汪石如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诉至法院。10月19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汪石如认为,用“中华”作为名称来注册香烟,并配以“华表”和“天安门”的图标,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

    因为拒绝撤销中南海香烟商标,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把商标委告上法庭;因认为“中华”香烟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商标委再次成为被告。烟草商标官司不断,令人目不暇接。

    汪石如认为,“中华”香烟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我看来,无论是“中华”还是“中南海”都不适合做烟草商标。《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不得以“可能对其特性、影响、危害或释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企业用中国国家机关所在地“中南海”与天安门、华表图标做烟草商标,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还违反了法律法规。

    换个角度看,“中华”、“中南海”香烟商标容易误导消费者,但是,香烟商标不规范背后的利益潜规则与艰难的控烟语境,比“中华”、“中南海”商标本身更值得反思。控烟提速比取消“中华”、“中南海”香烟商标更重要。

    控烟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吸烟的危害毋庸赘言。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5年。我国承诺今年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是公共场所吸烟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烟草广告也屡禁不止(中华香烟就曾打过“爱我中华”的烟草广告),控烟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烟草消费腐败的问题,一直为舆论所诟病。

    从保护公众健康与公共环境的角度考虑,国家严禁发布烟草广告,中国烟草总公司还要求调整烟盒包装标识。不少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比如在车厢、医院、学校等地方禁烟,等等。但是由于规定本身不够完善,执行力不够,对违规做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吸烟现象,除了劝阻、呼吁以外,缺乏强制约束力。

    更重要的是,烟草消费是不少地方重要的税收来源。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消息说,2009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首次超过5000亿元,达5131.1亿元,同比增长12.2%。而到了2010年,我国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6045.52亿元,同比增加876.39亿元,增长16.95%。2002年以来,烟草行业累计实现工商税利30656亿元。针对政协委员“禁烟”的呼吁,国家烟草局张保振副局长曾回应说“禁烟影响社会稳定”,为烟草行业的垄断利益辩护。有的地方狭隘的创收思维作怪,一面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一面违规用“中南海”做香烟商标,默许烟草广告。有的烟草企业还以助学为名利用希望工程打烟草广告。以烟草冠名的希望小学达17所之多就是佐证。禁烟的难度可想而知。

    经济利益再重要,也不能以牺牲民众健康与公共场所安全为代价。办法总比困难多。倡导禁烟氛围,构建健康的烟草文化十分必要。在这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应该率先禁烟,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不递烟、不吸烟,引导社会潮流。因为在烟草消费潜规则里,公务人员特别是官员吸烟往往不用自掏腰包,公务人员烟草消费隐藏着腐败因素。南京“天价烟事件”与常州小镇1月公务招待中华烟280条,不过是烟草消费腐败的两个缩影。

    因此,除了公共场所要坚决禁烟以外,至少还有三方面工作可做。一、政府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摆脱对烟草财政的依赖。二、加强财政预算约束,管住公款买烟腐败。三,撤销误导消费者的烟草商标,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如果政府体现责任担当,更多公共机构行动起来,处罚动了真格,共同营造控烟氛围,构建健康的烟草文化,并进行制度规范,禁烟坚冰将逐步打破。(刘凯玲) 
Tags:成效  商标  中华  香烟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