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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的洪女士委托南昌八一商标事务所申请精圣”商标,但她发现,印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章的受理通知书与驳回通知书中的申请日期”,两者相差1年多的时间。不仅如此,商标的申请号和类别也完全不相符。
更糟糕的是,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所申请的商标被别的公司抢注了。”洪女士说,她为了推广精圣”,还专门请了策划公司印包装盒等,花费巨大。她找到南昌八一商标事务所沟通处理此事,一年多过去了,双方仍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洪女士日前向本报救助。
商标申请日期”有出入
洪女士告诉记者,2005年4月,她委托南昌商标事务所申请注册精圣”商标。商标类别是第30类,商标用做非医用营养液。不久,南昌八一商标事务所出具了一份印有该所公章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该所已经将商标上报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目前该商标正在审查之中。
2005年8月,洪女士又接到一份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上面印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公章。在这份受理通知书上,申请日期一栏显示是2005年4月10日,申请号为4487818,类别为30。
但2009年1月,洪女士又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驳回理由是精圣”商标与广州诺贝华乐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精圣100”商标近似。此时的洪女士觉得很蹊跷,因为在这份驳回通知书上,其商标的申请日期变成了2006年9月6日,申请号也成了5589424,类别为30。
客户提出索赔遭拒绝
我在2005年4月就委托商标事务所注册商标,怎么变成了2006年9月6日。”洪女士不甘心,因为当初为了能推广此商标,她已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她上网查询了注册精圣100”商标的广州诺贝华乐制药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申请商标的日期是在2005年5月9日。也就是说,对方比我申请商标的日期还要晚一个月的时间。洪女士怀疑第一份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南昌八一商标事务所伪造的。于是她委托江西一家律师事务所调查此事。律师事务所也为此两次发调查函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可至今没有答复。
洪女士找到南昌八一商标事务所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但遭到拒绝。
商标事务所会妥善处理此事
面对两份有出入的商标申请回复函,昨日,南昌八一商标事务所的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办理商标注册事宜时,一些企业都比较急。鉴于此,商标事务所通常都会事先私下通过关系打印一份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没想到这次出入有这么大。”徐姓负责人说,以前最多是在申请日期上有出入,其他的诸如申请号和类别肯定是不变的。
徐姓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洪女士所反映的连申请日期都推后了1年多的时间,她认为问题很有可能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因为每天申请商标注册的人非常多,要做到不出一点差错是不可能的。至于问题到底出在哪,这位负责人回答得很含糊。
徐姓负责人说,目前,据她了解,广州诺贝华乐制药有限公司并没有过多地使用精圣100”这一商标,她想和对方交涉,通过转让或其他方式圆满、妥善地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