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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更炉” “五更鸡”因商标起纷争

2010-03-1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王传胜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熏鸡,作为山东聊城的特产、名吃,在当地可谓家喻户晓。在聊城大小商场和超市中,有五更炉和五更鸡等熏鸡的品牌。

   
    熏鸡,作为山东聊城的特产、 名吃,在当地可谓家喻户晓。 在聊城大小商场和超市中,有五更炉和五更鸡等熏鸡的品牌。春节前到了熏鸡销售的旺季,其中一只鸡--五更鸡却不见了踪影。 原来两只鸡因为商标问题起了纷争。
  
    五更炉”告赢五更鸡”
   
  3月5日,高唐山东蓝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集团”)的侯典锐向本报反映,春节前正是肉食品加工行业一年中的销售旺季,蓝山集团的五更鸡”生产车间开足马力,备战春节。1月31日上午,五更鸡”商标持有人侯典锐,突然收到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裁定书。这两份民事裁定书上写道,五更炉”的东家山东爱迪西——凤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祥食品”)以侯典锐及其所在的蓝山集团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请求法院查封侯典锐及蓝山集团30万元财产作为诉前财产保全。
   
    据了解,凤祥食品于2003年申请注册了五更炉”商标,而侯典锐2006年以自然人的身份申请注册了五更鸡”商标。凤祥食品认为,五更鸡”商标与其先注册的五更炉”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于2007年8月22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商评委”)提出撤销五更鸡”商标注册的申请。去年11月30日,五更鸡”商标被国家商评委裁定撤销。凤祥食品以五更鸡”已属无效商标为由,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蓝山集团停止生产和销售五更鸡”。
   
    侯典锐回忆说,法院的裁定书支持了对方的请求,蓝山集团只得停止生产熏鸡,所有在售的五更鸡”也全部下架。没想到时隔一周多,2月8日又收到了法院解除禁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在裁定书中表示,凤祥食品没有在2月12日前提起诉讼,因此查封裁定自动解除。这一周正值春节购物的高峰期,市民走亲访友买的特产熏鸡,几乎全部都是五更炉”。
  
    纷争背后:
  
    是否恶意傍名牌”?
   
    侯典锐怀疑说,这是 五 更炉”的预谋,目的是在春节前抬高销量。凤祥集团新闻室负责人李殿斌称,五更鸡”本就是借了五更炉”的知名度在自抬身价,在获取不正当利益。李殿斌告诉记者,凤祥五更炉”熏鸡连续两届被评为山东名小吃”,侯典锐曾在该集团的大丰公司和乳业营销中心就职,在明知五更炉”熏鸡销量不错的情况下,复制模仿注册了五更鸡”商标,就是为了搭便车、抬高知名度,属恶意注册。侯典锐对这种说法却予以否认,我在他们公司的时候一直从事营销工作,并未接触熏鸡制作技术,注册‘五更鸡’商标纯属偶然。”侯典锐说,自己2002年进入凤祥集团,从事的都是饲料和乳业的销售工作。其间看到唐代著名书法家颜真卿的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并得知其中典故(人们为纪念颜真卿才垒起泥炉,以果木为柴,升起红彤彤的炭火,制作香薰五更鸡”),于是就在2004年3月份申请了商标注册。
  
    递交商标申请后,同年10月份,侯典锐离开了凤祥,之后从事多项其他工作。侯典锐说,2006年5月,得知商标申请成功后,自己才决定做回老本行。第二年,侯典锐将五更鸡”商标使用权许可给蓝山集团,自己在该集团主要负责销售。经过一番开拓,五更鸡”的销量增加很快。既便如此,和五更炉”的销量还是差很远。他们是大象,我是蚂蚁。”侯典锐说,但他同时称:在维护自身权益上,我们是平等的。”
   
  提起诉讼:
  
    个人状告国家商评委
   
    对于侯典锐的维护权益,凤祥集团并不担心。凤祥集团向记者提供了国家商评委《关于第3938326号五更鸡 WU GENG JI”商标争议裁定书》的复印件,上面写明:五更鸡”商标之所以被裁定取消,主要是因为后面的鸡”字在商品名称上显著性较弱,五更”是该商标呼叫和识别的主体。而五更炉”的炉”字同前者的鸡”字一样不是该商标的主题,因此认定五更”才是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而两者显著识别部分相同,指定使用的商品类似,且均处于山东阳谷境内。据此,国家商评委认为,两个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类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将五更鸡”予以撤销。
   
    对于这种裁定,侯典锐表示不服。他告诉记者,自己和蓝山集团已对国家商评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撤销该争议裁定书并重新作出裁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近期将开庭审理。
   
    侯典锐认为,他注册的第3938326号五更鸡WUGENGJI”和五更炉”具有显著区别,没有构成近似商标,五更炉”商标注册的是商品分类表第29类商品的:肉、油炸丸子、火腿、香肠等十类商品,而五更鸡”只注册了第29类商品的死家禽”一类商品,商品类别相似,但注册的商品种类和范围却不相同。
   
    在国家商标网,侯典锐查到10种含有五更”一词的商标,如五更星”、五更熏”等。‘五更’是一个公共领域代表时间的词语,该词语不具有专属性,不应属于谁独有。”侯典锐说,虽然五更鸡”的注册地在阳谷,但生产地却在高唐,同五更炉”也不属同一范围。
   
    李殿斌不同意侯典锐的说法,他称:我的家人也买到过‘五更鸡’,还打电话问我,哪个是我们厂生产的?”他认为,商场里同时摆放着五更炉”和五更鸡”,外包装很相似,消费者不仔细看,很容易将两者混淆。他认为,国家商评委之前的判定无可置疑。

Tags:商标  纷争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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