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桂发祥”状告“景林祥”

   
    十八街大麻花被人们称为天津三绝”之一,桂发祥十八街麻花作为老字号在国内食品行业早已是金字招牌。由于近期市场上出现了标有天津特产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创始人范桂林——亲传弟子景志刚执方监制”等字样的景林祥”麻花,使得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麻花总店)把景林祥(天津)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林祥麻花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桂发祥十八街麻花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桂发祥麻花总店已在多个类别注册了桂发祥”、十八街”、桂发祥十八街”、桂发祥十八街GUIFAXIANG”等商标,且桂发祥”在2004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桂发祥麻花总店认为,景林祥麻花公司在其产品外包装上擅自使用了桂发祥”驰名商标,其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桂发祥麻花总店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印有上述字样的包装,并拆除销售店铺悬挂的范老桂发祥艺业”招牌,赔偿经济损失30余万元。

    对于此案,中国知识产权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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