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新闻
- 李晶
2010-02-04 21:35:06
- 中华商标超市网
怎样发挥闲置商标的巨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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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经济化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在推行品牌驱动经济发展,很多企业意识到了这点,也逐步有了注册商标的意识,注册多个商标以便发展自己的品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的闲置商标。那么怎样将这些闲置商标的价值最大化呢?
首先所谓闲置商标,是指未投入使用或者虽曾经使用,但现在不再使用的注册商标。这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注册后从未使用过的商标
2.注册后虽然曾经使用过,但现在不再使用的商标。
闲置商标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不使用,但尚在有效期内或经续展注册仍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
2.因不使用,商标已过有效期,企业也没有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的商标
3.企业被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被依法注销,但商标仍在有效期可未被处置的情况。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出现导致的闲置商标,我们应该区别对待。
1.对于虽不使用,但尚在有效期内或经续展注册后仍在有效期内的商标,商标持有人可以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让网络为自己牵线搭桥。使不被使用的商标重新找到婆家,盘活企业商标资产,让死”商标活”起来。
2.对于商标已过有效期,企业也未办理续展注册手续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之规定,企业未办理续展注册手续的商标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予以注销,企业对该商标不再享有专用权,企业也无权对该商标行使处置权。对于这类商标,专业的商标网站是不能直接为其牵线搭桥。这类死”商标只有通过商标注册管理机关、依据《商标法》才能使它活”起来。
3.企业因破产、停业、转制而被注销后,按照《民法通则》即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企业有关的包括名称权、财产权等在内的相关权利不复存在。同理,知识产权也因主体的消亡而应进入公有领域。作为知识产权之一的商标权也不应继续存在,所以,企业注销后,其注销前未处分的商标权即应视为消亡。对于这类企业注销后的商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不能再组织企业间的转让活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所以就目前的行式来看,闲置商标持有人或企业,避免商标被撤销的最好的途径就是将商标放到网站上进行宣传使用。再者,现在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很多人选择了购买商标,投资小风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