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羊”案已开庭审理 法院择日宣判

 
    17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公司“小肥羊”商标之争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期开庭审理。这是两家公司因为“小肥羊”商标在2003年对簿公堂后,时隔6年的第二次之争。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783751号“小肥羊”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认定,准予核准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公司调味品注册“小肥羊”商标的3条理由,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高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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