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商标万余套拘役三月罚五千

   
  未经商标拥有者许可,擅自印制别家公司商标13500套贴在自己公司的产品上进行销售。3日,四川成都高新检察院对外公布,被告人易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介绍,2001年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易某在成都某技术材料开发公司工作,辞职后于2009年2月自己成立了一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与原公司相同的材料开发业务。2009年2月,为了拓展销路,易某未经原工作单位公司的许可,非法印制原公司已取得工商登记的邦克”商标6000套、可丽雅”商标7500套贴在自己成立的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上进行销售。2009年8月20日,易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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