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 工商主导 天津努力构建商标培育发展体系

 
    天津市今年新增11件驰名商标,占该市驰名商标总数的31%。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在市工商局报送的专报信息上作出批示:“我市11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是一次认定数量最多的,表明了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意识、能力有所提高。请市工商局进一步做好工作,争创更多的驰名商标。”

  按照天津市委实施“科教兴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要求,天津市工商局近年来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培育商标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商标的带动效应,着力完善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措施,构建商标宣传、培育和保护体系。

  为增强全社会重视、支持、发展商标的意识,天津市工商局坚持政府引导与工商主导相结合,构建宣传教育体系。该局紧紧抓住政府、公众和企业三个层面,举办了近百期商标业务研讨会、培训班,普及商标法律知识,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全方位营造培育驰(着)名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培育驰名商标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既要立足企业实际,突出培育重点,发挥带动效应,又要针对发展现状,坚持分类指导,挖掘发展后劲。通过开展全市商标资源普查,天津工商机关全面掌握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注册底数、类别、地域分布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天津市工商局去年以来相继建立了注册商标数据库、驰(着)名商标数据库及驰(着)名商标重点培育数据库,不断对这些数据库补充完善,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商标注册及驰(着)名商标的培育发展情况。

  按照天津市的产业布局、企业规模、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及覆盖率,天津市工商局研究制定商标培育、申报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有选择地培育驰名商标。该局优先扶持高新技术、物资流通、电子商务及地理标志等支柱产业,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品牌重点培育。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针对国内外500强在滨海新区设立的企业及大型企业集团,天津市工商局建立了商标服务制度,了解企业商标发展需求。2008年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鼓励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奖励办法,提出“企业每申请一件注册商标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注册商标,费用由政府埋单”。

  在鼓励企业争创品牌的同时,天津市工商局坚持打击违法行为和保护权益相结合,构建商标培育保护体系。自2006年以来,天津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996起,案值1095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50万件,收缴、销毁侵权商标标志70.2万件。结合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天津市工商局建立了全市商标管理企业联系点210个、商标管理市场监测点42个及工商所联系点42个,及时查处侵犯驰(着)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该局对侵犯澳柯玛、桂发祥十八街、王老吉、茅台等驰(着)名商标专用权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Tags: 商标  培育  发展  体系  构建  努力  引导  工商  主导  政府  
责任编辑:
Share: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