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制售汽车钥匙擅贴福特商标获缓刑

   
    童某因在生产加工和连锁销售的汽车钥匙上使用假冒名车的商标,近日被上海市闸北区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去年8月以来,童某未经商标人许可,在其加工、销售的汽车钥匙上使用福特、丰田、宝马、大众等世界名车商标,并通过她在浙江台州的锁业店及该店开设的网站进行销售。至今年4月,童某共计销售各类假冒名车注册商标的商品17万余件,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13万余元、美元5.2万元。童某销售给本市丁某假冒福特商标的汽车钥匙共计3000把,收取人民币5.25万元,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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