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塘”商标受法律保护

 
    湖北省咸宁市麻塘风湿病医院注册商标“麻塘”,被宜昌市伍家岗区金平湖门诊部盗用侵权一案,日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麻塘风湿病医院胜诉。

    麻塘风湿病医院起源于1898年,由著名风湿病专家镇海馀老先生创办于1976年,是一所专治风湿、类风湿及痛风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坐骨神经痛等二十多种疑难杂症的专科医院;该院申报的《镇氏风湿病疗法及马钱子秘方》被列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其注册商标“麻塘”系湖北省著名商标

    被告沈松柏在未经麻塘风湿病医院许可的情况下,在宜昌市伍家岗金平湖门诊部使用“麻塘”商标,以麻塘风湿专科名义接诊病人,并在当地媒体多次刊登的广告中违法使用“麻塘”商标欺骗患者。对此,麻塘风湿病医院于2008年12月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8年12月20日正式受理此案;经过半年多的查证落实,认定被告人沈松柏、李强冒牌侵权属实。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沈松柏、李强于判决后十日内在当地主流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侵害麻塘风湿病医院造成的影响,并连带赔偿原告麻塘风湿病医院经济损失。对于目前在省内及咸宁城区等地的类似侵权行为,麻塘风湿病医院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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