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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之争引发的思考

2009-08-21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余红举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两只蚂蚁”纷争这场备受关注的官司,经过一年多两次诉讼,获得的却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结果(江西日报8月11日曾作报道)。
“两只蚂蚁”纷争这场备受关注的官司,经过一年多两次诉讼,获得的却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结果(江西日报8月11日曾作报道)。而这一纸“原判”的实质是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南昌市蚂蚁搬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蚂蚁”图形商标并在今后的商业活动及广告中,使用公司名称的主要部分“南昌蚂蚁搬家”,并赔偿江西蚂蚁1万元以及成都蚂蚁2万元;江西蚂蚁侵犯南昌蚂蚁名称在先权,赔偿南昌蚂蚁3万元经济损失。

  这场从民间闹到法院,从中院打到高院的“蚂蚁诉讼”,似乎没有随着终审的判决而槌落声息。8月17日,据“江西蚂蚁”负责人称,仍有可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透过这场诉讼纷争的表象,一些实质问题尤其引人深思……

  诉讼各说各理

  “蚂蚁搬家”,朗朗上口,立意深远,在公众心中根深蒂固。正是看中这一点,有头脑的商人使用“蚂蚁”作为企业名称,以此树立企业的品牌。2001年,下岗工人左海创办了南昌蚂蚁搬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蚂蚁”)。远在千里之外的成都蚂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蚂蚁”),于2002年1月21日核准注册“蚂蚁”文字商标,并于2007年4月授权江西蚂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蚂蚁”)在南昌市范围内,使用“蚂蚁”商标从事搬家服务、空调移机和物流服务。

  一家宣称他们是江西省规模最大的搬家公司;另一家则强调,他们是最先注册的“老字号”,服务有保证,双方积怨由此产生。狭路相逢,只有诉诸法律,可连打官司打得也是非常纠结:2008年7月,江西蚂蚁联合成都蚂蚁,将南昌蚂蚁起诉至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江西蚂蚁的起诉,南昌蚂蚁向法院提出了反诉。

  官司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一审“南昌蚂蚁侵犯江西蚂蚁的图形商标权,而江西蚂蚁侵犯南昌蚂蚁的名称在先权”等,到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

  和气才能生财

  将双方的观点进行对照,不难发现焦点集中在:谁侵权?撇开案件本身来说,“南昌蚂蚁”负责人左海坦承自己有失误,未及时去工商部门申请并注册商标。而“江西蚂蚁”负责人尹少洪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商标的合法权益,较强的法律意识令其底气十足,故而敢于打官司、争胜负。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两只蚂蚁”之争带来了什么?从一审到终审,法院受理费或许对于一个公司不足挂齿,可是纷争背后是双方花费了大量人力、精力,最重要的还是伤了和气。自古以来,中国人就非常讲究“和气生财”。正所谓同处“一片蓝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何不平心静气坐下来“谈判”言和,促使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当然,不可否认“同行相轻”,但是大家相安无事发展才是硬道理。冤家宜解不宜结,就如当前南昌每天诞生8家私营企业一样,相同或者相近的企业多的是,大家都参与竞争共同发展,和和气气远强于两败俱伤。这场诉讼,没有赢家,格局依旧。

  “轻商标”成通病

  “南昌蚂蚁”公司名称和经营均得到市民认可。“江西蚂蚁”后来居上得到消费者认同,两只“蚂蚁”名称纷争折射品牌之痛。如果早在2001年,“南昌蚂蚁”就能有强烈的意识注册“蚂蚁”商标,或许就不会衍生后面许多是是非非。但这只是假设,现在最重要的是,官司打完了,各自应该“一心一意谋发展”。

  据了解,此类纷争在我省并非无先例,2005年,江西天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公司的“妇炎洁”维权与侵权之争。以及“地球人都知道”的江西乔家栅与上海乔家栅的“乔家栅”品牌之争……都折射出“轻商标”成为我省诸多企业的通病。结果往往导致企业花“冤枉钱”,为别人做嫁衣。

  “蚂蚁之争”再次敲响了江西省企业“商标”意识淡薄的警钟!在这方面,江西省著名企业江中集团的做法值得业内借鉴。江中集团在推广“健胃消食片”这一产品时,将“江中牌”三个字植入人心,这样既宣传了企业产品,又推广了企业品牌。
Tags:引发  蚂蚁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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