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笔者甚是担忧。如果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只是体现在学会抢注他人的知名品牌上,这样的增强又有何实质意义呢?我们的自主品牌又怎能靠这样的“创新”来享誉世界呢?
回顾“狗不理”、“王致和”、“海信”等国内知名品牌海外维权的历程,虽艰辛、漫长,但法律是维护正义的,这些企业的诉求最终得到了支持。相比之下,国内一些企业抢注国外知名品牌的行为,其结果很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留下的只是投机取巧、不诚实守信的坏名声。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申请注册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即使成功注册的商标,如存在“抢先注册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不当行为,被抢注者也可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撤销申请。如此看来,抢注“剑桥大学”能否成功,还是未知数。如果企业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这种抢注商标中,其中的经营风险和名誉风险可想而知。既然如此,何不脚踏实地地做真正属于自己的品牌呢!
更何况,剑桥大学的价值并不在于这个名字本身,而是其背后悠久历史和强大的综合实力。试想,如果消费者知道这个品牌不是出自剑桥大学,其价值势必大大缩水。到那时,这个名字充其量只是一件“皇帝的新衣”而已。历数当今市场上那些享誉世界的知名品牌,又有哪个是靠“抢”来的呢?
商标的核心价值在于创新。品牌创建没有捷径,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诚信经营。在此,笔者提醒那些“聪明人”,耍“小聪明”最终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