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将成安全套商标?

 




                                 中国商标网上的注册信息

    近期,杭州网接到热心网友“向阳”爆料(0571-200900571),称“有人用‘万峰’这个名字注册了性用品商标,已经通过审核、进入公示阶段了。” 

    查询中国商标网,输入该商标的注册号码5559565可以看到,“万峰”这个商标被注册用于“子宫帽、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健美按摩设备、按摩器械、阴道冲洗器、振动按摩器、按摩用手套、人造乳房和失眠用催眠枕头”这十类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类别。注册人姓陈,杭州人,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 

    爆料人告诉记者:该商标的申报时间为2006年,经过两年审批时间后,于四月进入公示阶段。如果截止公示期6月20日还没有人对这一商标提出疑义的话,将成功注册并被允许投入生产。“也就是说,以后有可能可以买到‘万峰’牌的安全套了。” 

    用名人名字注册商标以达到广告效应历年来并不少见。早在2005年,“本·拉灯”牌照明器材、“旺家卫”牌坐便器、“艾因斯坦”牌避孕套就争相上市。2007年,易中天也向传媒透露,自己的名字被申请注册为性保健品商标(还未批准)。 

    万峰(专题),原名刘万成,生于北京,长在福建。50岁时,任性教育节目——《伊甸园信箱》主持人,以“电波怒汉”形象走红。曾在电视上教小学生作文,进军上海荧屏,现涉足影视圈。是杭城知名度较高的一位节目主持人。目前,那位陈先生是将“万峰”注册为性用品的杭州第一人。 

    据有关专家介绍,在现行《商标法》第十条中对不得作为商标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并没有明确提出“人名不能被注册为商标”的规定。专家表示,从法律程序上说,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完全可行,但必须使用恰当,如给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当事人可要求商家索赔。 

    杭州市西湖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商标注册可用于商品的生产。而在商业行为的注册中,还没有发现使用人名的情况,杭州也没有予以通过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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