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港商克“山寨文化”

金融海啸爆发后,欧美消费市场大不如前,令更多港商有意转攻内销市场。有律师提醒港商,内地非常流行“傍名牌”及“山寨文化”,加上内地和香港的保护知识产权法例不同,港商要做好各项商标注册,避免将来出现争议。

    两地法制不同易坠陷阱

    乔立本廖依敏律师行合伙人汤达熙昨出席研讨会时解释,所谓“傍名牌”,是在知名品牌商标前后略作改变,例如:肯德起、巴克星、康帅傅、必胜糊等,令人很易误以为是另一个知名品牌。至于“山寨文化”,是模仿知名品牌产品名称、外型,包括并以较低价格抢占市场。

    汤达熙表示,要避免“傍名牌”之影响,港商必须将产品的商标、外观设计、技术专利作注册,并与产品设计师订立设计拥有权的合约,避免设计师将同一款设计出售给第三者。

    同时,内地和香港商标注册法制不同,亦是港商易坠入的陷阱。举例说,香港品牌G2000在1992年12月于内地注册第25类别,产品包括服装、鞋及帽。他说,按国际及香港惯例,产品只要做了第25类别的服装、鞋及帽注册,相关产品便自动获注册。但内地人士赵华却在1995年12月,将“2000”,按第25类别注册,产品包括领带、围巾等。结果G2000被杭州中级法院裁定侵犯赵华的商标权。

    做好商标注册免争议

    汤达熙表示,为免相关情况再出现,建议在内地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将相关连的产品都进注册。若遇上侵权事件,可向内地工商局投诉,亦可向法院诉讼。同时,在内地申请商标注册需时至少33个月,故呼吁港商进入内地市场前,要做足各项准备。

    六福集团副总经理王巧阳亦表示,不时会在内地发现一些名字疑似六福的公司,这些公司甚至连门店装修及员工制服,都与六福十分相似,有时连其本人亦会“搞错”。所以,六福设有法务部,只要发现侵权事件,便会立即出信处理,亦会将所有产品进行外观注册,避免被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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