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新昌、天台、仙居、临海四地旅游局苦心经营了八年的旅游线路——“新天仙配之旅”,竟然遭遇了浙江省台州一名自然人的抢注,且目前该商标已进入公告期。为了夺回商标所有权,近日,四地旅游局委托北京一家商标事务所,准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对该商标的异议申请,要求国家商标局撤回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据了解,“新天仙配之旅”是由新昌、天台、仙居、临海四地旅游部门共同推出的一条旅游线路,串起了新昌大佛、石梁飞瀑、仙居漂流、临海长城等精品景点。自2001年推出以来,四地旅游部门花了很多心血推介营销该线路,“新天仙配”浪漫之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越来越大,品牌效应日益显现。目前,该线路已成为浙江省旅游局“十大官方推荐的精品线路”之一,赢得了华东地区黄金旅游线的美誉,近日还刚刚被确认为明年上海世博会的官方推荐旅游线路。
记者了解到,抢注该商标的是台州路桥一名自然人,名叫管江滨。2006年3月6日,他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新天仙配之旅”商标。2009年3月6日,该商标进入公告期,6月5日将结束公告。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公告期满,该商标将属于管江滨所有。
让人意外的是,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目前,管江滨已经委托华唯商标转让网对该商标进行转让。昨日(8日),记者致电华唯商标转让网,询问该商标情况,该网站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商标还在公告期,证书要等到6月份才会有,不过,如果想要购买该商标,双方可以先商谈起来,至于价格,应该要几万元,具体要跟当事人谈过。
新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今年3月份才得知这一事件。他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恶意抢注事件,将严重影响四县市旅游局旅游营销成果。目前,四地旅游部门已搜集了各种材料,并委托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管江滨提起法律诉讼。
绍兴中正商标事务所有关人士认为,我国商标法注重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除非能证明对方确实属于恶意申请。对于这件事情,四地旅游部门可以提供相当充分的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开发、推广投入所花的大量精力和财力,同时提供较长时间的使用证据,证明被异议商标属于恶意申请。而且,抢注人在商标公告期尚未结束时就急于转让,更能充分说明其并非用于正常经营使用。我国商标法第一条就明确了保护商标专用权主要是为了促使生产、经营过程能合法、规范。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出台的《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中,又再次强调要“继续遏制商标恶意申请”。因此,只要能证明该商标属于恶意申请,胜诉的希望还是蛮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