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伙不法分子非法从上海购进大量假冒伪劣名牌香烟,在威海进行贩卖。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历经半年多的侦查,破获了这起案值高达百余万、地级威海市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贩卖假烟案。近日,环翠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2008年4月22日,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区一停车场查获慈某、赵某运输的假冒“中华”香烟100条。随后,公安机关查出李某某销售假冒中华牌香烟的犯罪事实。涉案的李某某、陈某、李某、徐某等人先后被抓获。2008年10月22日,犯罪嫌疑人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9年1月7日,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指控7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5月,李某、曹某伙同倪某(另案处理)以盈利为目的,先后从上海发送假冒中华牌等注册商标的假烟给李某某、慈某、徐某进行销售,李某某将其收到的假烟销售给徐某、王某、于某等人,慈某将收到的假烟销售给陈某等人。2007年,慈某多次雇用赵某驾车进行接货、送货,赵某为了盈利,明知慈某销售的是假烟仍帮其运送。
今年3月26日,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曹某、李某某、慈某等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李某某等5人也分别获刑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