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7 08:39:47
据国内媒体报道,运动用品巨头耐克公司(Nike)起诉两家中国公司仿冒其篮球巨星乔丹(Michael Jordan)的人物图形商标。
耐克的律师孔勤向上海的一家法院表示,一家零售商出售带有上述图形商标的短裤已有一年时间。他补充说,一家提供该商品的服装批发商也被列为被告。
报道称,耐克要求这两家公司在一家上海报纸上刊登公告,为他们对耐克品牌造成的伤害进行道歉,并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0万元。
被告的律师唐云称,他们使用的图形商标与耐克的并不相同。
被告律师表示,虽然两者有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商标还包括sports字样。因此,消费者不可能将两者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