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鹿王品牌商标被撤告商评委

九鹿·王NineDeerKing”品牌因被认定与“鹿王KingDeer”近似,而遭撤销。江苏九鹿王服饰有限公司因此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九鹿·王”说,去年11月14日,商评委因其商标与“鹿王”近似,而裁定撤销了“九鹿·王”商标。他们的商标在注册时,并不违反《商标法》。而且“九鹿·王”商标和“鹿王”商标,从整体外观、读音、含义等方面都有着显著区别,是不会被消费者混淆和误认的。

  当年要求商评委撤销“九鹿·王”商标的,是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他们作为“鹿王”商标的拥有者,也被追加为此案的第三人。

  面对“九鹿·王”的起诉,商评委说,“九鹿·王”与“鹿王”在文字构成、读音及含义上区别并不大,而且“鹿王”已经在服饰方面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两个商标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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