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工商总局:驰名商标当荣誉称号宣传 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3-09-18 来源: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工商部门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下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照新商标法关于著名商标的规定,规范和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著名商标,及时提醒和纠正著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下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照新商标法关于著名商标的规定,规范和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著名商标,及时提醒和纠正著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代理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表示:局部企业把著名商标当成荣誉称号片面宣传,央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记者陈亮)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下一步将规范和引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

  著名商标”首当其冲。大多数人心中,对商标的误解有很多种。著名商标几乎等同于“质量保证”但立法本意并非如此。著名商标并非对商标的肯定,而仅仅是被侵权企业的一张盾牌。

  著名商标不是荣誉称号,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而是一个法律概念。

  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张茅:著名商标认定是对著名商标扩大商标维护范围而设立的特别维护制度。对于规制仿冒名牌行为起到有效作用。

  实际中,张茅指出。有的企业断章取义,把著名商标当成荣誉称号进行片面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张茅:新商标法禁止生产、经营者将“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促使企业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加强自主品牌的培育,真正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Tags:工商总局  驰名商标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