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苏荷商标持有人李华宾、长沙苏荷酒吧负责人李波同时对怀化、株洲、邵阳的三家苏荷酒吧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苏荷”商标,并赔偿损失。
据了解,李华宾在2003年9月开设第一家苏荷酒吧时就申请注册了“苏荷”商标。目前,苏荷酒吧在国内连锁店达到12家,长沙苏荷酒吧2004年12月正式开业,并受苏荷商标持有人李华宾委托,负责湖南地区苏荷商标法律维权。该店开业至今,多次获得湖南省、长沙市各种奖励荣誉,是长沙星级酒吧中的代表。
随着苏荷酒吧日渐走红,各地假冒的“苏荷”也不断涌现。怀化市鹤城区苏荷中西餐厅2006年1月30日开业,株洲市金源世纪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苏荷酒吧2005年9月22日开业,另一家苏荷酒吧2005年9月19日开业,分别从事餐饮服务,酒类、饮料销售。近日,长沙苏荷酒吧调查发现,这3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与原告“苏荷”相同的商标。长沙苏荷酒吧认为,上述3家酒吧突出使用“苏荷”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遂对3家企业提出诉讼。
据苏荷商标持有人李华宾介绍,目前,“苏荷”第43类商标在全国被侵权情况比较严重,目前已知的达到34家,分布在29个省市,湖南是苏荷酒吧进军全国的第一站,同时也是侵权比较严重的省份。苏荷商标持有人李华宾表示,将花费150万元在全国范围维权,打击侵犯“苏荷”商标专用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