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景区遇尴尬 商标频被“夺名”抢注

    一段时间以来,山西省景区商标屡屡被其他行业的“精明”商人抢注。被“夺名”的景区最终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孩子养别人”的尴尬——

  在祁县的商圈提及乔家,人们想起的竟然不是那座晋商大院,却是旅行社和餐厅;在平遥当地,提及“平遥古城”,在人们的脑海中想起的却是卷烟厂和老陈醋;而不知从何时起“云冈石窟”的商标竟成了“个人财产”……

  或许看到这些,让人觉得好笑,但事实上,山西省景区商标屡被其他行业的那些“精明”商人抢注的现象却随处可见,并愈演愈烈。

  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注册保护的只有10,虽然不少景区投入巨资打造旅游品牌,但精心培育出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却往往被他人抢注商标夺得先机,被“夺名”的景区最终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孩子养别人”的尴尬。

  “旅游商标”连连失守

  太原一家旅行社注册了乔家大院的旅游类商标;前段时间山西省文学大家赵树理的名字差点被一河南人抢注……

  登录中国商标网,随意输入几个省内知名景区名称,发现这些商标大多都曾被抢注,而且注册这些商标的企业形形色色,内容涵盖旅游、广告、餐饮,甚至和景区八杆子也打不着的礼仪公司,一张张当地人引以为豪的景区“名片”不得不面临着尴尬的现实。

  山西省商标协会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目前,山西省5000余家涉旅企业中,注册商标的不足3;600余个旅游景区中,注册商标的不足2;50多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00余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注册商标的不足4;全省489个省级重点商标中,旅游企业注册的只有皇城相府一家;全省200多个驰名商标中,没有一家旅游企业;一大批精心打造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旅游品牌,眼下正面临着被他人抢注的危险。

  那么,景区商标到底有什么魅力,成为广大商家争相青睐的对象呢?

  据《商标法》规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并按照申请在先原则。一位曾经抢注过景区商标的夏小姐坦言,景区虽然有经营者,但只要他们没有注册商标,谁都有权注册商标。她更透露,其实抢注这些商标,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获得利益。抢注景区商标,就相当于在市场竞争中占了先机,走了捷径,在创业初期既不用花钱搞宣传,也不用担心消费者的信任程度,又可以利用景区培养的品牌影响力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增加利润,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呢?

  保护缺失折射品牌建设滞后

  只到用时方恨少!正是因为旅游商标巨大的显性和隐性价值逐渐被人们认识,才受到了空前的关注。

  省旅游局相关人士认为,旅游商标之争,实质是资源之争、品牌之争,失去了对旅游商标的控制权,对旅游景区、景点来说,等于失去了经济利益。因此,要想保护自己的旅游资源及品牌,就必须注册商标,只有通过寻求商标专有权的法律保护,才能避免被抢注的厄运。

  一个个惨痛的教训,除了旅游企业商标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外,另一层面上不也正折射出某些景区的滞后,没有抓住“商标”这个核心打造品牌。

  省旅游局副局长王炳武坦言,景区商标屡被抢注,主要是景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太单薄。很多地方的景区只重视耗资打造旅游品牌,却忽略了对旅游商标的保护,当景区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时候,一些精明的商家就会看上其品牌后面蕴藏的巨大商机,一旦景区疏忽了商标注册这个环节,其精心打造的品牌就等于给其他商家做了嫁衣,将自己的无形资产流失到别人的口袋里。

  景区商标亟待回归保“名号”

  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2007年,我省旅游总收入突破了580亿元大关。然而光鲜的业绩背后,旅游商标之痛一直是旅游主管部门的一块心病。

  据统计,尽管我省大大小小的景区有600多个,已开发的景区也有200多个,但将景区名称进行商标注册保护的却寥寥无几。

  省旅游局市场部负责人表示,注册商标是保护旅游品牌的惟一途径。景区要想保护好自己的名牌,首先要在与旅游相关的类别上注册保护自己的商标,然后要注册和景区或者当地的资源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保护这个品牌,从而保证旅游经济产业链的延伸。

  “最保险的策略就是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从商标专用权来讲,可以扩大基础注册商标禁止权或排他权的范围,在防御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他人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注册将被驳回,同时为景区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业内专家忠告。

  境况绝非尽是悲观,事实上,根据有关规定,当景区商标遭到抢注后,如果这个商标公告的话,那么景区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如果这个商标已经拿到商标注册证,那么拿证后5年内景区还可以提出争议。

  话虽如此,只是,全省那么多大大小小的景区,不知何时才能真正的名归实至,打造出自己旅游经济产业链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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