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更换广告 曾被指涉嫌违反奥运知识产权规定

    在媒体披露一则广告涉嫌违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之后,巨人网络日前更换了新的广告用语,没有再使用“奥运”这两个字。

  7月22日,人民网曾播发了一篇题为《巨人网络奥运广告是否侵权?》的报道(参阅本网7月22日同名报道),文中称,巨人网络打出的“为‘奥运征途’加油”的广告,涉嫌违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在报道刊登后的第3天,记者发现巨人网络的广告文字已经做了更换。原广告文字是“为中国喝彩 为‘奥运征途’加油”,现在的文字是“为中国喝彩 为中国加油”。

  据了解,2001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明确指出,禁止未经授权的企业使用奥林匹克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这其中包括奥林匹克标志 (即五环图案)、旗、会歌、格言,奥林匹克 “(OLYMPIC、OLYMPICS)”、奥运等名称、图形或者其组合。

  直到发布此稿时,记者没有能与巨人网络取得联系,不清楚其更换广告用语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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