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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求生:企业品牌创建需变通经营

2008-06-16 来源:价值中国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中小企业发展除了资金问题,还有品牌建设的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品牌和资金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有资金的保障,那么创品牌也不是太艰难的一件事情,有品牌产品,企业实现资金的回收也是相
    中小企业发展除了资金问题,还有品牌建设的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品牌和资金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有资金的保障,那么创品牌也不是太艰难的一件事情,有品牌产品,企业实现资金的回收也是相当容易的事情。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用钱一个劲地在有影响力的媒体上砸,最终还是能帮企业创立一个品牌出来有一个坊间流传甚广的企业口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善加运作,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但是,对于多数处于创业阶段或者是正在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而言,这两点都是紧缺的。资金实力不够,品牌建设也刚刚起步,可以说一切都在积累和沉淀中。寻找快速成名的捷径,努力拓宽企业的经营效益,是中小企业的当务之急。“傍名企”贴牌生产,也即OEM,成为服装、鞋业、材料、家电、汽车、日化、IT等多个行业中小企业立命发展之本。通过与知名品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名企要求进行产品生产和研制,并使用原企业产品商标等内容,借助名企的渠道销售和经营产品,实现企业利润。OEM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实现中小企业借助名企的品牌效应发展自己的一条快捷之路。但如何规避企业仅是带名企加工、生产、研发补充型角色,成为名企自身发展的一种战略棋子,成为解决其发展资源问题的供给者,而成为能够真正为自身发展快速见效的一种桥梁和通道。在保证双方各自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双赢乃至多赢局面,这是值得中小企业决策者思考的。能够变OEM的劣势和弊端为企业求生、迅速发展的优势和长处,需要的不仅是企业决策者的自我独立意识,而且需要企业决策者的变通意识。自我独立就是在和知名品牌合作时,应该有足够的底气,知道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尽可能保持企业的独立性,体现企业本身的优势。只有具备优势的企业,才能在OEM合作谈判中,得到品牌企业应有的尊重,才能获得企业向品牌企业学习的谈资条件。若仅是抱着赚点小钱,帮品牌企业集体打打工的想法去和品牌企业谈合作,那么,这样的企业发展是很成问题的。变通意识就是在与品牌企业合作过程中,尽可能学习和利用品牌企业及其产品本身的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学习他们的先进技术、设备和质量管理经验,从而实现产品科技含量的提升,加快技术嫁接和技术创新,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延伸的快速提升。在初期可能品牌企业的初衷是让你贴牌生产、制造、研发,一旦企业在这些局部分工的过程中,学到其更多的内容,那么可能会转变简单OEM的合作形式,形成更高一级的合作形式(ODM)。或者是企业自立山头,开创自己的品牌。

  通过变通OEM合作的观念和形式,让企业傍名企品牌走出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结合企业自身优势,做战略性OEM合作。

  在企业发展初期,做OEM的好处是可以实现企业自由资本的原始积累,在帮品牌企业贴牌加工生产过程中,获得企业稳定的收益。随着企业订单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进而带动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这时,“有想法”的企业可能就会转变自己单纯给品牌企业“打工”的心理,从而分析自己的发展优势,调正与品牌企业OEM合作形式,转向有利于企业本身发展的战略引导,创建属于企业的品牌。

  格兰仕电器,这个从最初做羽绒服的企业发展到与目前全球80多家世界品牌企业全方位合作,成为全球最大的微波炉生产基地。其中,认清自身优势,转型战略合作的思路与其密不可分。

  应该说一般OEM的中小企业优势基本集中在成本优势(低廉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等)。如何把企业的这种优势转变成企业快速具备规模优势的显性优势。就需要企业根据各自不同的产品性质、市场情况、贴牌企业的情况,进行充分比较,找出企业的差异性,这个差异性就是企业的优势,也是企业得以和品牌企业赖以合作的基础。

  格兰仕依靠其劳动力优势与世界品牌企业进行前期的部件加工、生产,进而建立和多家企业合作的规模优势,这为其资本积累和战略策略调整奠定良好基础。在规模优势上,格兰仕进一步将企业发展战略定位于“要做全球最大的家电生产制造中心”,将与之合作跨国公司的生产线搬进,实现对全球家电制造生产力的整合,与竞争对手由竞争走向竟合,成功实现低成本扩张。

  同时,格兰仕充分利用欧美日韩等家电制造生产十分发达的跨国公司产业实行战略转移的机会,选择一些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属于低附加值长线型成熟性产业,迅速做大、做强、做深、做透,使其成为全球最大的专业化制造商和最强的专业化家电产品供应商和服务商。

  随着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格兰仕的整体成本优势更为明显,通过与国际知名品牌强强联合,侧面提升了本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最初的OEM发展成功向OEM战略转型。

    傍品牌企业,要越大越好。

  实现傍品牌企业的规模效应,就不是简单的选家略有名气的企业就行。最好是能从企业自己的发展战略出发,找到一些国际性的品牌企业合作。

  品牌企业的知名度越大相对与前期OEM合作的加工企业来说,有几点好处:一是订单量大,其利润也就越大二是生产规模大三是企业本身附加效应大(对于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管理方式、生产质量、设备采购等方面都会间接起到作用)。这不仅给企业本身的发展增加了筹码,而且也可以算作是企业后期发展时的一种集训,有了和品牌知名企业的OEM合作,企业的内外素质也会得到较大提升,快速为企业带来研发、设计和管理方面的优势。

  安丽袜业在1995年还只有几台手工机器,自从2001年拿到了沃尔玛、家乐福、彪马等公司的订单后,企业规模开始滚雪球一样地扩大。公司负责人介绍刚接一个意大利客户,第一笔订单就是60多万美金,而公司对沃尔玛公司一个月的供货量是几百万双。

  1997年前,韩国的三星一直是日本三洋公司的代工者。从1998年至今,三星电子共获得17项美国工业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工业设计奖,连续5年成为获奖最多的公司。

  可见,与直接知名品牌企业傍起来,给企业带来的不仅是收益,更重要的使企业由被动向主动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别忽视傍得法律尺度。

  余姚洁具公司的生产形式在宁波中小企业中极为普遍,都是接受国外客户的委托,贴牌生产某一产品。最近其接到352万余元的侵权判决,原告是德国高仪股份公司,它是欧洲著名的浴室产品与系统供应商及全球性出口商。高仪公司旗下有一款淋浴器配件产品,所拥有的注册商标是“GRO-HE”和“RELEXA”。余姚洁具公司正是被告侵犯了这2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间,余姚洁具公司多次被高仪发现其侵权行为,并承诺不再侵犯,结果立下承诺书1年后,余姚洁具公司再次被高仪公司抓到了“傍名牌”的行为。

  这个案例不难看出,企业发展需要依托品牌的力量来提升企业产品的销量,但是也要注意品牌授权之间的协议和法律纠纷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贴牌加工企业在接受订单时,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审查委托方有没有商标权,不审查而造成侵权,很容易在被告之列。企业OEM是为了发展,却不要因为法律知识欠缺或明知故犯,而成为傍品牌的法律被告。恶补和防范特别是专利、商标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企业的持续发展在OEM的基础上,一定也只能依托于全面创新战略——以主动实现浙江制造业由价格竞争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品牌等国际竞争内容的转型,进而不断调整企业的战略目标,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
Tags:贴牌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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