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暨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12312中心”)对2007年度保护知识产权的11名有功举报人员进行了300-800元不等的奖励。
湖北武汉12312中心表示,建立举报奖励办法,是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推动保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该中心制定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权利人或社会公众如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可以向12312中心举报,今年举报最高奖励金额从去年的500元提升至800元,下限奖励金额将从去年的200元提升至300元,且奖励金额会根据每年的举报查实情况逐步提升。
湖北武汉12312中心的奖励办法,规定了9种属于举报范围的行为,包括侵犯、假冒商标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冒充和假冒专利权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地理标志使用权的行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行为;侵犯特殊标志权的行为;其它侵犯、冒充和假冒知识产权的行为等。凡举报上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经查实,可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据悉,2007年,该中心通过电话、网络、信件、来访等方式接收社会公众、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咨询2994次。其中解答知识产权类咨询634次,非知识产权类咨询2314次,接收有效举报投诉46件(其中商标类9件、版权类30件、专利类7件),经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核实、调查和处理,已办结44件,其中有29件被查实。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有一半以上的举报人在举报时表示不愿意留下联系方式,因此今年只有11名举报人符合条件获得了奖励。对此,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活动时,除应提供涉嫌从事侵权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基本违法情况、有关证据等信息资料外,举报人应尽量采用实名制,并如实登记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兑奖。12312中心和受理举报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将对举报者身份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