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销售商品需提供商标证明

  昨日(20日),北京海淀工商局在区内的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务会馆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要求各宾馆饭店商品部在服装箱包经营上,必须提供商标证明文件,没有正规来源证明的商品禁止销售。

  海淀工商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假名牌”、“傍名牌”等商品经常出现在星级宾馆饭店,近两年,海淀工商查处了近10起宾馆饭店售卖LV、万宝龙等假名牌商品的案件,一些假冒商品甚至直接从批发市场进货。

  海淀工商局商标科副科长张德金表示,此次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主要是为了明确宾馆饭店的责任。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大部分宾馆、饭店的商品部是采用外包承租,宾馆饭店往往疏于对承租人的监管。

  昨日(20日),海淀工商还与区内宾馆饭店签订了保护奥运知识产权承诺书,不在宣传和销售中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识。海淀工商方面表示,目前,一些商家推行五环婚宴等涉及奥运标识的经营性活动都是侵权违规行为。据了解,海淀区拥有50多家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其中奥运签约饭店2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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