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PUMA运动鞋 上海乐购莘庄店被判赔偿22万元

  继去年大润发超市因销售假冒PUMA运动鞋被判赔偿10万元后,乐购莘庄店也因销售两款假冒PUMA运动鞋,被生产商告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一审判决上海莘庄乐购生活购物公司停止侵权、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2万元。 

  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公司是PUMA商标持有者,在我国也注册了该商标。2006年底,该公司发现上海几家大型超市销售标有美洲豹图形的运动鞋。同年12月22日,该公司在乐购莘庄店以79元价格购得涉嫌侵权的运动鞋一双,随后向法院起诉该店。案件审理期间,该公司又从乐购莘庄店买到另一款印有近似PUMA图形的运动鞋。 

  法院审理后认为,“PUMA”品牌及其图形商标具有国际知名度,涉讼的两款运动鞋不是PUMA品牌,却标有与其近似的图案,且价格远低于PUMA运动鞋,乐购莘庄店在销售侵权商品时主观上具有过错。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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