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参与维护知识产权

    对于很多人而言,支付宝只是一个单纯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但是实际上,它所发挥的作用并不局限于电子支付,在很多领域,甚至是知识产权维护领域也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日前,上海某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冻结了一家网上服装销售公司在互联网支付平台支付宝内的50多万元,此次行动得到了支付宝在杭州的总部工作人员的协助,据悉,此次财产保全是该法院首次冻结以虚拟账户登录名和号码开设的交易账户内的资产。

  从知识产权维权的角度看,此次冻结对于在B2C平台上销售侵权知识产权产品的销售商的影响将非常深远,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预计今后维权者也会利用此途径打击各B2C、C2C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今后网上售假者的成本将有所提高。

  游云庭表示,在以往,维权者在类似的B2C和C2C平台上发现了出售侵权产品的网页后,无论其是通过向C2C平台发函要求其删除相关出售侵权产品的网页,还是直接起诉C2C平台运营商侵权,效果都不太好。

  而现在,如果维权者通过诉讼对B2C、C2C平台上一些销售额比较高的侵权产品销售者进行起诉,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向法院申请对其支付宝或者类似帐户进行冻结,将会对侵权者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他看来,首先,此类诉讼的证据收集比较便利,在B2C、C2C网站都可以通过查询其支付宝的交易查到卖家近半年的交易记录,也就是说侵权产品的销售记录有据可查。对于维权者的诉讼胜诉较为有利。

  其次,由于支付宝具有交易担保功能,买家的货款只有在确认后才会到卖家帐户。因此业务开展的比较好的侵权产品销售者帐户内会有比较多的款项,冻结支付宝帐户对其经济上有一定打击。

  第三,对于被诉者而言,还存在一项信用度的损失,鉴于B2C、C2C交易的特点,商家信用度对于销售的促进作用比较大,能通过诉讼迫使其放弃帐户将加大其侵权成本。

  有读者质疑,如果有买家恶意起诉,最终被告证明了并非侵权,但是由于冻结账户行为,其信用已经收到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该向谁索赔?对此,游云庭律师表示,从目前支付宝的信用机制看,冻结支付宝帐户不会引发信用度的损失。但是为了防范可能存在的恶意诉讼,法院在保全被告方的财产前,一般需要原告提供被一定的财产作为保证金(上海的标准是保全财产总额的30%)。一旦保全错误,给被告方造成损失,被告方可以要求原告进行赔偿,该保证金就是起赔偿保证作用的。所以,如果恶意冻结他人的支付宝帐户,被冻结方也可以要求起诉方赔偿。另外,如果帐户被冻结方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担保,也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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